巴马出台就业创业补贴措施 创新市场主体每户最高得万元 发表时间:2020-04-24 12:00:1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为做好全县就业促进工作,实现农民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巴马县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就业平稳推进工作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农民工给予就业创业补贴,确保疫情期间农民工就业平稳推进,确保贫困群众有稳定收入。
补贴措施规定给予补贴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补贴、外出务工农民工防疫补贴、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农民工创业补贴四类。给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于2020年2月至6月30日前,到县外企业或县内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务工的,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
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补贴中,巴马对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在6月30日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人以上就业,年内用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为其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贫困户劳动力人数一次性给予企业带动就业补贴每人2000元;给予外出务工农民工防疫补贴中,在新冠肺炎2—6月防控期间,到县外企业或县内就业扶贫车间、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防疫补贴每人100元;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农民工创业补贴中,2020年1月至6月,对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按10000元/户标准发放,个体工商户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24日电 (凌吉荣 黄颖萱 )为做好全县就业促进工作,实现农民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巴马县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就业平稳推进工作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农民工给予就业创业补贴,确保疫情期间农民工就业平稳推进,确保贫困群众有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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