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评选活动于2018年10月至11月进行,分为申报、审查、评定、公示、表彰5个阶段,将评选出2018年度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脱贫致富之星”与“转移就业脱贫之星”各30名,给予5000元/人现金奖励以及荣誉证书等。(张秋来)
获得“两星”者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
申报“创业脱贫致富之星”的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社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种养大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承包合同(协议),同时提供村(社区)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材料。
人民网讯 三亚今年前9月已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059人。10月9日,三亚市2018年度“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转移就业脱贫之星”评选活动启动,符合条件的三亚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可于10月19日前向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责编:刘阳阳、蒋成柳)
申报“转移就业脱贫之星”的材料包括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本人照片,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扶贫手册、社保清单、工资发放凭证、营业执照、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外出务工满一年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评“转移就业脱贫之星”
三亚市创办企业或实体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可参评“创业脱贫致富之星”
据悉,参评“创业脱贫致富之星”的三亚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需在三亚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实体,可以是各类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在种养业、绿色食品产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业、商贸流通业、手工编织业、乡村旅游业、农村服务业等领域从事创业经营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家乐等。
参评“转移就业脱贫之星”的三亚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需连续外出务工满1年,并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单位内部职业提升培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级部门开发的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可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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