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的控股股东,分别于2016年12月2日和12月23日质押天马股份的股份29,250万股和3,175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9%,原定质押解除日期分别为2017年12月1日和12月18日。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及时告知天马股份上述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导致上市公司直到2017年12月22日和12月26日才对外披露上述两笔股票质押的进展情况。
千龙网北京2月1日讯 近日,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第16号监管函。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2.7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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