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互联网+”行动,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完善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调化“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加强互联网与各行业各领域的融合,进一步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培育发展,为“双创”提供肥沃土壤。成立锡盟民族高级技工学校二连分校,在全区率先将创业培训和电子商务实训有机结合,积极培育“实体店+虚拟店”商业模式,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今年以来,已举办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153人。目前,二连市共有9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其中由禹力公司创建的跨境电商平台“城市商店”已在蒙古国上线运营,“站赤”跨境O2O电子商务平台、“塔穆嘎”跨境O2O、塞外宝岛O2O电子商务平台、俄品汇电子商务平台,均实现全程供应链管理、供需发布、线上交易、在线支付,成为口岸地区新兴网上购物平台。
二、强化示范引领带动。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创业示范店评选活动,通过入户调查、创业专家评选,最终选出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实体10户,授予创业示范店牌匾并给予奖励。同时,成立编委会,编写了《二连浩特市创业之星》,树立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倍增效应。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建立创业发展资金,将创业发展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作用,带动市内大型企业、政府投融资公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共同加大对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型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邮储银行开发无抵押信用贷款“税贷通”业务,包商银行打造100万以内的保证或抵押贷款“商赢宝”,内蒙古银行大力发展电子承兑汇票,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并建立多元的创业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进入投资领域,支持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研究制定鼓励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种子期和成长期的创新创业项目、初创企业和高技术产业等支持力度。
一、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搭建良好的创业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天利创业孵化基地和奇石文化城民族文化创业园共入驻创业者116户,累计带动就业323人。通过公开征集或政府购买引进、推介的方式,加大创业项目资源库建设力度,全年征集创业项目395个。成立二连浩特创业者协会,举办丰富多彩的创业创新活动,为创业交流、推广、融资提供平台。目前,初步构建起“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商务+众创空间+项目展示+税费减免+跟踪服务”九位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
五、扩大政策优惠范围。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对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且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成功创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取消户籍限制,凡在二连浩特市的创业者,均可享受为期2年的贷款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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