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续展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变,即乙方应按照原约定的利率支付未付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cnfol001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长春先生全权办理与签订本补充协议以及办理相关的手续。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月 6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剩余股权款和利息。
权交易对价款变更为乙方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四个半(4.5)月内完成;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在 2016 年 8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乙方应在 2017 年 1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中金在线声明:中金在线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除非本协议明确约定外,其余均按照原协议和补充协议一执行。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或“公司”)于 2016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现将相情况公告如下:
5.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自本协议首页所述之协议生效日起生效;本协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概况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简称“银商资讯”)的全部股权(占总股本的 31.63%,出资额为 3230.75 万)以人民币 15,475.2925 万元转让给银商资讯股东之一上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6-174
款项相应的利率,甲方继续享有已质押银商资讯股权的质押权。
长亮科技关于签署《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手机免费访问
因上海诚富无法在原协议约定的 11 月 23 日前完成全部尾款及利息的支付,经双方商议,再次签署补充协议,并将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中第三期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展期 45 天。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备查文件
约定的乙方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三(3)个月内支付完毕第三期的股
关于签署《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留标的公司备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原协议和补充协议一中关于第三期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续展 45 天,即原来
774 万元股权款,该笔款项对应的利息由乙方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该笔股权款(人民币 774 万元)支付后对应的利息停止计算。
截至目前,上海诚富已按协议向公司累支付银商资讯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285.1755 万元,占本次交易总交易额的 72.92%。并将标的股权的 45%(标的公司 1453.8375 万元出资额)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后续履约保证。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补充协议(二)》;
海诚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诚富”)。 此后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上海诚富将第三期股权转让对价进行分期支付。
2016年 11月 28日
1. 乙方(上海诚富)应在 2016 年 11 月 23 日前向甲方(本公司)支付人民币
(责任编辑:admin)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本站仅作为分享,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等情况,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长亮科技关于签署《上海银商资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https://www.dachanpin.com/a/cyfx/28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