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事件里,如果公司觉得这位老员工在态度和能力上有问题,就应该当机立断把他辞退。其实给他 200 万的时候,是让他离开公司的最佳时机。那个时间节点虽然大家有些不痛快,但如果能及时了结掉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大家不合适了,好聚好散,给你一两百万也对得起你的付出。而不是说,老板给了员工钱以后,心里面还是不痛快。
作为 CEO,最好的情况永远是你能给的比你承诺的东西多。
直到有一位员工因为家里要移民到国外,要离开公司,这个时候我想起来,这位老员工在公司是有股权的。他在公司 4 年,有 40 万的股票,我们原来定的是他工作 3 年之后可以兑现股权,按道理应该兑现了。这个时候我们就主动跟他讲,他在公司有期权,要不要兑现。他如果要兑现我们就把现金给他,就当一笔奖金。后来我们就给了他大概 13 万人民币。
回购股份对创业公司是有帮助的,因为要留一些期权吸引后面加入的人才。对员工而言,本身也不是坏事,至少通过工作获得了一些财务回报。
CEO 应该和公司核心团队循序渐进地深化股权结构的常识,然后把承诺落到纸面。
T社 创始人兼 CEO。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和剑桥大学,曾在IDG资本、华岩资本工作。T社是主打T恤定制的在线服务平台,用户可以在线设计T恤、开展众筹,低成本地推广品牌。
我们从一开始拿投资的时候就做了期权池,在公司快满一年的时候,就做了初步的部分期权规划,当时是希望把公司主力绑住。
人情归人情,作为 CEO 还是要对公司股东和全体员工负责的。如果我不对这个人狠一点,公司里这种情况可能越来越多,因为几个人伤害全公司和投资人的利益其实不太好。
我是贴心的文章要点
人一般会高估自己对别人的价值和奉献,低估别人对自己的价值和贡献。这种相互之间的衡量可能不太靠谱,那干脆用考评的形式固化下来。
下一步是,当你拿投资的时候,投资人就会要求创始团队放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一部分原因是减少投资人的股份因为之后期权池的设立而被稀释。更重要的原因是,希望公司可以用期权留住对公司贡献大和未来发展有帮助的人。
一个人选择加入创业公司或一家大公司,其实跟他的个人需求相关。比如说,有人觉得加入一个创业公司,可以快速成长,承担风险,但长期回报可能更高,因为会拿到期权。也有人希望有一个稳定的工资和清晰的职业路径,可能会选择大公司。
通过两篇文章,我们难以获取全面的事实,所以不去论断人。在这个节奏快翻篇也快的世界里,这桩纷争也许很快就被遗忘。但就事论事的话,这起事件牵涉到合伙人关系的处理、股权设置、CEO 与员工的期待值管理,以及 CEO 如何处理新老员工的关系等每一位 CEO 都可能面临的问题。因为创业就像带一支队伍穿越沙漠去寻找绿洲里的宝藏,中间会遇到许多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波折。
但是冯大辉那个事儿出来之后,我的同事也会在朋友圈转发相关的文章,当时我心里面就有点儿紧张,我估计我团队的员工心里面对于股权分配这件事情可能也没谱。这些事情让我意识到不能再拖延关于股权分配的问题了,于是让大家签署了股权分配的文件,我自己也在协议上签名,让大家放心,我不会赖账。
峰小瑞:当感到公司老员工工作状态、工作能力出现问题,你会怎么与之沟通,妥善处理?是当机立断请他走还是怎样?
从公司和创始人的角度去说,要不要给一个员工期权,涉及到很多方面。期权的分配是需要跟董事会汇报的,是需要股东们商议决定的,所以这个人的能力和贡献和所能获得的期权数量是需要有理可依的。并不说 CEO 单方面就可以全权决定的,任何口头承诺或者感情之言都是没用的,需要落实到文件上面。
投资人通常在决定投一个项目的时候,就会要求公司预留期权池,具体多少可以商量。之后具体怎么分配,可以由董事会决定。我之前投一些项目时,都会要求创始人预留期权池,因为这对公司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峰小瑞:拉人一起合伙创业,如何分配股权?股权启动、释放的时间点、技术细节?
郭达裕
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还是有差别的。一个人在公司待的时间长,他对公司的运营和整体的发展会更了解,如果他有管理能力,会请他转管理岗,还是有可用之处。
有句话叫做:慈不掌兵,你对一个人过于仁慈其实是对你团多以及你所做事情的残忍。老板按照劳动法给这个人足够的补偿,果断地解决这件事情,其实就够了。
峰小瑞:这个事件,你怎么看?
峰小瑞:这件事你怎么看?
这个事情并不全是道德问题,我相信我这么做一定会传到其他同事的耳朵里面,这会让我们公司里面员工之间的信任感足够强。当团队内部的信任感越强,流程可以越来越简化,不见得我非得白纸黑字。
期权池设好后,并不是立马分完的。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吸引不同的人才或者奖励对公司有大贡献的员工,会适当地进行分配。
因为 CEO 要对公司负责,你带领一家创业公司,就好像你带领一个队伍穿越沙漠寻找绿洲,发现绿洲下面蕴藏的宝藏。你发现队伍中有人不合适,但却不拒绝他,很可能会害死所有人,你要对这只队伍负责。
我有一个朋友经常跟我抱怨他的员工,我自己听着听着也开始烦了。我对他说:“你这个时候没有把他开除,你觉得是在帮他,但其实是在浪费双方的时间,他在你这边做的不好,不代表他在别人那边做的不好。” 你不欣赏他,你又不愿意给他升职加薪,但他真的就缺你这份工作吗?说不定人家在其他地方早就高就了,你这不是在害他吗?
引起期望值差异很重要的原因是 “其实我做得不好, 可我自己觉得做得很好,然而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真相”。
这件事情本身,我觉得可能两边都有处理不当的地方,以及背后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在媒体上公开撕逼,确实不算上策,对当事人、对公司、对CEO 都不利,还引起各种猜测与攻击。
我们和 4 位初创公司的掌事者聊了聊,作为初创公司 CEO ,如何避免发生这类纠纷。
假设他是纯专业人才,做不了管理,技能又跟不上,我只能招更强的人进来,然后自然淘汰。如果这个人他只是把公司当成一个养老的地方,变得不符合我们的要求,我就会劝退。
前两天我们被《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 》和《展程 CEO 陈羽翔回应:确实给老韩 200 万,创业初期没有明确的股权承诺 》这两篇文章刷了屏。
峰小瑞:创始人和员工之间的期望值管理怎么做?
如果一名核心员工对期权抱有很高的期望值,我们就会明确告诉他对他的期望,以及他要维持干劲,继续提升,还要跟上公司的节奏和成长的步伐,不然他的期望可能会落空。
CEO 发现队伍中有人不合适,但却留着他,很可能会害死所有人。
如果我早期没有想清楚,现在发生这个事情,我会选择积极沟通,好聚好散,消除对大家的不良影响。毕竟还年轻,有机会再选择,就当作给未来的一个教训。
创业之初,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几个联合创始人因为共同的信任和互相的认可在一起干。这些人一般早就会把股份给谈妥,公司大方向上应该怎么发展,每个人的重要性和分工,一开始就清清楚楚,核心创始人肯定要占最多的股份。
峰小瑞:当感到公司老员工工作状态、工作能力出现问题,你会怎么与之沟通,妥善处理?是当机立断请他走还是怎样?
“所有的道义问题最后都是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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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创业者和我们说, “很巧,这类纷争很多公司都有,特别是挣到钱的公司。”
老板心里面可能会觉得,你这么差劲我还留住你,我对你够意思了,你还想要股份那就太过分了。但是那个人也会想,我忠心耿耿跟了你 7 年。这两边互相的预期是完全不一致的。双方都觉得在帮对方的忙,但又都互相不领情。
一家内容创业公司的创始人
峰小瑞:创始人和员工之间的期望值管理怎么做?
我现在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但我认为可以有几种做法。如果这个人的专业能力跟不上公司发展,我会看他是不是有管理能力。
不过我也发现,不是所有的人对于期权的价值认同是一样的。有些员工适合给期权,因为他希望跟公司一起快速成长,期权未来升值的空间大;但是有一些人并不了解期权的价值或者并不认可期权的激励方式,反而觉得短期的现金回报价值高。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仅仅只是因为生活压力。
分享下我们公司的情况。我们之前没有给老员工承诺股权。我跟他们口头讲过一次,但他们其实也没有放在心上,但后来我做了 Excel 表格,把大家以后可能会分配的股权比例都在表格里面标注清楚了。我们融了 A 轮之后,还没有做股权分配,一个原因是我们不确定要不要拆 VIE ,要拆 VIE 的话,我们之前做股权分配的话相当于在浪费精力,所以我们之前关于股权分配的文件一直没有发给老员工。
虽然 “画饼能力” 是创始人不可或缺的能力,但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股权期权事宜时,书面化非常重要。
“人情归人情,CEO 还是要对公司负责”
股权纠纷这个问题在创业圈不是第一次发生。所有的道义问题最后都是成本问题。对于不同人来讲,诚信的成本其实是不一样的。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我不从道德上来评价某些人。
信任无价,人最珍贵。当团队内部的信任感越强,流程可以越来越简化。
从法律上讲,这家公司其实没什么问题,因为没有白纸黑字。但法律归法律,道义上,两方期待值没管理好。一方觉得,我当年降薪来和你创业,我追求的回报是未来可能几十倍的回报,你不给我期权,这不合理。一方觉得我已经给你 200 万了,你还想怎么样。作为 CEO,最好的永远是你承诺的东西比自己能给的少一点,这样才能超出员工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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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摸清楚员工最想要什么很重要,有的人看重长期期权回报,有的人更看重短期现金收益。我们也可以用相应的方式留住员工和奖励人才。
峰小瑞:你们公司的股权设置是否经历过调整?
没有。我们三个合伙人因为各有所长,在创业最初就明确了分工和股权比例的分配。比如说我是 CEO,负责公司运营和战略发展层面,所以我的股权比例最多。随后我们设立了一个期权池,我们三个同比例稀释。
不添乱就是最大的支持。我个人比较忌讳配偶介入工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决策负责,要对自己的决定有真正的思考,其他人可以提建议。
最早看到那篇刷屏的文章,我第一感觉是背后应该是有原因的。首先,假如他一开始就是合伙人,身份就是股东。其次,这个事情这样公开说,不管对人和对公司都挺不利,不是一个理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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