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保留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人事关系是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之间最根本最重要的关系,关系到原来的“饭碗”是否还在。《指导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我省政策为离岗创业期限以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也就是6年内会保留个人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原单位保管,工龄连续计算,但停发工资待遇。保留了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也就是保证了个人的“饭碗”不会丢。
■ 李利梅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发布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单位选派、兼职创新、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面对新一轮的“离岗创业”潮,有创业意愿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如何面对?笔者认为重点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四要与原单位延续岗位聘用。《指导意见》指出,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于岗位聘用,我省政策明确了离岗人员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权利。期满返岗后,按所聘岗位等级不降低的原则进行聘用,岗位聘用得以延续。延续了与原单位的岗位聘用,也就是保证了个人的“前途”不耽搁。
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谓福利多多、保障妥妥,与过去的“停薪留职”不同,离岗创业更大程度地保障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给予了专业技术人才更大的社会舞台,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去创造价值、做出共享、提升自我。如果你是一名有专业技术、有创业激情的事业单位人员,那就认真找准方向、大胆丢掉“包袱”,投身到离岗创业的大潮中去,撸起袖子加油干吧!
(作者单位: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培训中心)
二要厘清好自己的“五险两金”。“五险两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是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的基本保障。《指导意见》明确,离岗创业人员可在原单位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创业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我省政策规定,在离岗期间,原单位应为离岗创业人员缴交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厘清了“五险两金”,就是吃下了“定心丸”,解决了个人的后顾之忧。
三要明确与原单位和企业的成果收益。离岗创业人员一要与原单位签订离岗协议,就离岗创业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进行约定,明确离岗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二要与所在企业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等内容。明确了成果收益,也就是保障原单位、所在企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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